【公屋濫用】篤灰舉報違規公屋戶 房署研推鼓勵獎金$3,000

社會

發布時間: 2024/01/30 18:03

最後更新: 2024/01/30 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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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署署長羅淑佩總結房署去年工作。(朱永倫攝)

政府加強打擊濫用公屋,房屋署署長羅淑佩今(30日)表示,截止去年底,在2023/24年底,因租戶濫用公屋和違反租約或房屋政策而收回的單位約2,200個,已達去年度的總數;故相信全年可收回的濫用公屋單位,必定超越上年度,但隨署方加強打擊,住戶也「匿得深」,料本年度收回的單位或未必達3,000個。

房署已要求8.8萬個公屋戶申報居住情況,以及有否在香港擁有住宅物業,截止月中已收回8.7萬份申報表,約有330戶主動交回單位。而及至上月中,仍有900多個住戶未交回申請表,署方資料比較及核對後,證實另有24個家庭擁有香港住宅物業,會跟進發出遷出通知書。

至於以下約未交表的350戶,有100戶透過不同方法仍未能聯絡上,署方已啟動深入調查程序,包括密集家訪及向其他政府部門或機構索取資料等,強調如住戶蓄意拒絕申報或證實濫用公屋,定會終止租約;而其餘住戶,署方正審視他們會否有特殊情況或隱衷, 如是否正住院、被扣留或有家庭成員不在香港等,會酌情處理。

另署方去年底也隨機抽取約3萬租戶查冊,覆核後發現有46個家庭證實擁有香港住宅物業,其中僅6個在申報表中如實申報,署方將發出遷出通知書或檢控。署方亦有再抽取多1.3萬個已交表住戶查冊,正詳細審視每宗個案。

她稱,而下一輪申報會在4月展開,涉及25萬名在公屋住滿10年而被納入「富戶政策」下需要申報的租戶,除需填報入息及資產申報表外,須多填一份「居住情況申報表」申報是否經常出現居住單位而沒有濫用公屋單位。全長者戶則不會納入,而是將分批在今年10月及明年10月才申報。

研究推$3,000獎金 鼓勵舉報

另外,署方去年第三季在物管公司表現評分制度中假設獎勵制度,如物管公司讓署方能成功向公屋住戶發出遷出通知書或向違規住戶發出警告信或扣分,署方會在表現評核報告中為該公司幾分,有助增加投標和中標機會;有關安排也適用於屋邨護衛服務承辦商。

自制度推行後,物管公司共發現22宗濫用公屋個案,成功執行扣分制度的個案有52宗,涉及19條管理外判的屋村,共9間物管公司;而護衛公司發現濫用公屋的個案則有6宗,成功扣分有1宗,涉及4條屋邨,共3間公司。

羅淑佩也指,署方亦正研究舉報賞金的可行性,以鼓勵市民舉報濫用公屋,或考慮參考警方「好市民獎」的3千元,為提供確切情報而是房署能收回濫用公屋單位的實名舉報人士提供舉報賞金及感謝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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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黃小冰